摘要:山东省部分地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政府扶持补助政策
随着京津冀地区煤改气热潮的掀起,其它地区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优惠政策,下面就山东部分地区补助措施及时间安排作一介绍,望广大用户抓住有利时机,做好工商业锅炉煤改气工作。
山东省滕州市为顺利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作,胶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和奖励办法:2015年12月31日前,验收合格的改造燃煤锅炉,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自2016年元旦起,验收合格的改造燃煤锅炉,每蒸吨奖补3万元;2016年12月31日后,取消奖补政策,并全面强制拆除市区内40t/h以下燃煤锅炉;对于不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自行拆除且验收合格,按每蒸吨1万元奖补。
山东省枣庄市政府财政以奖代补支持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 :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按每蒸吨15万元给予补助。对各区(市)、高新区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自2015年元旦起,对各区(市)、高新区完成改造并经过验收的燃煤锅炉,按3万元/蒸吨进行奖补。2016年12月31日后,奖补政策取消,并全面强制拆除城市建成区40t/h以下燃煤锅炉,拒不拆除又继续偷烧的,强拆并给予当事人1-20万元罚款。对在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不进行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将在其自行拆除并经过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奖补。
按照政府“煤改气”实施计划,三年内拟对济南市区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预计改造燃煤锅炉198台,计2812蒸吨,每年可有效减少燃煤消耗107万吨。济南市财政将对“煤改气”企业改造费用和运行成本分别实行财政补贴,据初步测算,三年政府财政补贴总资金将达12亿元人民币。
上一篇: 京津冀燃煤锅炉改造优惠补助政策
下一篇: 江苏浙江煤改气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