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及系统保护装置要求
热水锅炉及系统保护装置要求
(1)B级锅炉及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7MW的C级锅炉,应当装设超温报警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
明信锅炉释义:本条是对《水规》第118、119、120条的修改组合,删除了具体要求,这些可由相应技术规范来确定。本规定为最低要求,相应技术规范可高于本规程规定,但不能低于本规程。
《水规》第118条“额定出口热水温度高于或等于120℃的锅炉以及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低于120℃但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4.2MW的锅炉,应装设超温报警装置”,放宽改为“B级锅炉及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7MW的C级锅炉,应当装设超温报警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主要是考虑到不宜强制要求小型低压热水锅炉装设超温报警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
(2)层燃锅炉应当装设当锅炉的压力降低到会发生汽化或水温超过了规定值以及循环水泵突然停止运转时,能够自动切断鼓、引风机的装置。
明信锅炉释义:本条将“宜设有”改为“应当装设”;层燃锅炉由于发生事故(会汽化)、循环水泵停止工作、锅炉内水的流动速度降低、炉膛蓄热量大,就会使高温受热面的工质由于炉膛、炉内燃料层和炉拱等的热容量而发生汽化,造成受热面金属过热损坏。对循环水泵设置在锅炉入口的强制循环高温水锅炉,由于停泵、锅炉出口压头突然降低引发炉水沸腾,发生这种事故的危险性更大。避免发生事故扩大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立即停止鼓风机、引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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