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内受压元件、管道和管件所用材料的应用条件
导热油炉材料
系统内的受压元件、管道及其附件所用材料应当满足最高工作温度的要求,并且不应当采取铸铁或者有色金属制造。
明信锅炉释义:本条款规定了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内受压元件、管道和管件所用材料的应用条件,在《有机规》原有第8条基础上增加了所用材料应满足系统最高工作温度的要求。
此外,有机热载体炉系统所用材料应当满足防止有机热载体发生泄漏和变质的条件。铸铁材料和有色金属不适用于高温条件下作为受压元件使用且有可能发生渗漏问题;部分有色金属由于其化学性质比较活跃,在高温条件下能够对有机物质起到催化剂作用,从而在特定条件下促使部分有机热载体加快变质。因此,需要对铸铁及有色金属在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中加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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