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下达制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大锅规》)的立项任务书
201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大锅规》)的立项任务书,要求以现有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10)、《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 G5004-2014)、《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等十个规范为基础,形成关于锅炉的综合规范。
2015年5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制定了《大锅规》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了《大锅规》制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起草工作组和各专业小组分别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召开多次研讨会,形成《大锅规》(草案)。
2016年5月,在河南焦作召开起草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与修改,形成了《大锅规》征求意见稿。
近期,特种设备局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将由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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