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锅规第四章制造中4.3.3焊接焊缝边缘偏差规定
锅炉锅筒(锅壳)纵(环)向焊缝以及封头(管板)拼接焊缝或者两元件的组装焊缝的装配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纵缝或者封头(管板)拼接焊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6mm;
(2)环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 (包括板厚差在内)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5%加1mm,且不超过6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10mm;
(3)不同厚度的两元件或者钢板对接并且边缘已削薄的,按照钢板厚度相同对待,上述的名义板厚指薄板;不同厚度的钢板对接但不带削薄的,则上述的名义板厚指厚板。
明信锅炉(微信:shwm30)释义:本条是对焊缝对接的边缘偏差的技术规定;是保留了《蒸规》第74条和《水规》第54条的内容。
本条款对焊缝对接或拼接边缘偏差的允许值做出规定。无论是由板厚差,还是由工艺、装配形成的实际边缘差,都将引起附加的弯曲应力,应加以限定。在规程征求意见过程中,没有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说明原来的规定还是适当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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