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锅规第四章 制造4.3.3.6焊缝返修规定和制订依据
(1)如果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经过检测发现存在超标缺陷,施焊单位应当找出原因,制订可行的返修方案,才能进行返修;
明信锅炉释义:“经无损探伤发现存在不合格缺陷”修改为“经检测发现存在超标缺陷”,检测包含了锅炉焊缝外观检测和无损探伤检查等内容,反过来表述就失去了包容性;将“不合格的缺陷”改为“超标缺陷”,无损检测是对锅炉超标缺陷的评定,不是对无缺陷的评定,这样文字的修改在表述上更合理、更全面。
(2)补焊前,缺陷应当彻底清除;补焊后,补焊区应当做外观和无损检测检查;要求焊后热处理的焊缝,补焊后应当做焊后热处理;
明信锅炉释义:“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应超过三次”修改为“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宜超过二次,如果超过二次,应当经过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这两种规定都是对锅炉焊缝返修次数的限定。这表明在安全技术法规和技术政策上,锅炉规程不仅不推崇多次返修,而且要努力抑制多次返修的行为。条款内容修改后,在返修次数上没有明显的差别,但明确了责任人员的职责,与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施焊中产生多次返修不是一件好事,也不是个案的技术问题,它可能表明:工艺可靠性差,或工艺不稳定,或作业技术水平落后,或技术管理粗放,或工艺纪律不严,或以上情况均有。锅炉焊缝返修增加了材料消耗、工时消耗、能源消耗,打乱了正常的工艺秩序,增加了生产成本和质量管理的内耗,降低了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微信:shwm30)失去了市场对锅炉产品的声誉的尊重,给用户和国家安全带来隐患。制造难、返修更难;返修能做好的事,为什么不放在制造中一次做好呢。本规程的修订,表明应加强控制,尽可能减少或杜绝多次返修。
(3)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宜超过二次,如果超过二次,应当经过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返修的部位、次数、返修情况应当存入锅炉产品技术档案。
明信锅炉释义:增加“返修的部位、次数、返修情况应当存入锅炉产品技术档案。”的规定,是要对锅炉焊缝返修进行记录在案,以便发生安全事故时进行追踪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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