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锅规第四章 制造中4.3.3.5圆度和棱角度的规定和内容解释
锅炉锅筒的圆度和棱角度
锅筒(锅壳)的任意同一横截面上大内径与小内径之差应当不大于名义内径的1%。锅筒(锅壳)纵向焊缝的棱角度应当不大于4mm。
明信锅炉释义:锅炉的锅筒(锅壳)筒节在卷板和焊接过程中,形成椭圆度和棱角度是不可避免的,而椭圆度和棱角度的存在将产生附加应力,随着锅筒(锅壳)椭圆度或棱角度的增加,引起的附加应力也越大,附加应力大到一定值的时候,将会影响锅炉的使用强度。因此,本规程对此做出了限制。国外一些锅炉规范对此都有规定。
在锅炉规程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一些更具体的包括测量方法的修改意见,甚至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已删除的内容要求增添到本规程中,经编写组集体讨论,这些具体要求可由行业工艺或技术规范来确定。(微信:shwm30)规程是安全的低要求,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比本规程高是正常的。本条款是规程的传统条款,在实际执行中经过长期验证是适当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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